南京工业大学办学历史可溯源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2001年由化工部南京化工大学与建设部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牵头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9个。学校设有11个学部,28个学院,各类学生4万余人。设有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柔性电子材料与器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热管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高性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8个,省部级研究中心3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科研项目及成果获各级各类奖励400余项。ESI综合排名进入全球500强,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52位。泰晤士高等教育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38位;自然指数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43位;软科2023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进入世界300强,位列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38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16人,各类在校学生3000余人,学院拥有工程建造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信息资源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金融硕士(MF)、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10个本科专业。近年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3项,国家级面上项目40余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厅级项目100多项、横向课题200多项,累计科研到款经费3000多万。学院建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等2个国家级科研基地,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省科技创新思想库等5个省级科研基地,互联网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金融工程研究所等4个科学研究平台。
我校MF教育面向国家战略发展与社会需求,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现代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素质、双创型的金融复合人才。我校金融学专业教师以一流大学A类高校的经济金融管理方向的博士后、博士为主,先后主持纵向科研项目50余项,各类科研成果获奖20余项,各类教学成果获奖30余项。师资和教学科研实力在江苏省内位居前列,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被学校列为首批A类“南京工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招生对象】
政府部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投资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等从事金融工作的相关人士或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士。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制】
学制3年。
【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弹性双休日集中授课。
【研究方向】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科技金融与投融资分析、绿色金融与大数据决策、房地产金融与项目评估。
【课程结构】
一、公共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学科科技英语写作/实用英语写作、综合英语。
二、专业学位课
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分析、投资学、公司金融、衍生金融工具。
三、方向选修课
中级微观经济学、大数据分析技术、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建模与运筹、中级计量经济学、营销管理、金融科技理论与实践、房地产市场投资分析、绿色金融与产业案例、学位论文写作、信息检索、第二外语、英语口语、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中国传统文化。
四、实践应用课
校园参观与校史讲座、素质拓展训练、企业家讲堂、移动课堂、ERP沙盘模拟、创新创业实践、金融实务实训。
【专业特色】
★ 双百名校,双创一流:
南京工业大学百年办学、百强名校,具有“顶天立地”的科学研究贡献,是创新创业的摇篮和服务行业与地方经济的典范,被业界称为"南工大现象"。
★ 学科交叉,资源共享: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门类较多,MF、MPAcc 、MBA、MEM研究生同一个学院、同一个学生联合会/校友会,课程资源共享,校友资源共享。
★ 优选师资,产教融合 :
优选校内外优秀师资,施行双导师制,积极开展案例教学、企业移动课堂、企业家讲堂等实践教学。
★ 平台丰富,拓展视野:
共享国家知识产权(江苏)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南京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南工大科技产业园、南工大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等平台资源。
【授予证书】
录取为南京工业大学金融硕士(MF)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费】
学费总计84000元(分三年缴纳)。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单位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考试方式】21(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院系所】经济与管理学院,代码013;【报考专业】(025100)专业学位金融硕士;【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考点】南京工业大学3205考点主要负责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学习/工作所在地的报考点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具体要求以研招网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报名缴费】提交报考信息后,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考生学历学籍的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完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海外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续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研招网报考点公告、我校https://gra.njtech.edu.cn、https://mba.njtech.edu.cn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报名
网上确认时间和确认点: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关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的公告。
网上确认要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未尽事宜详见报考点通知。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及科目
MF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初试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南京工业大学组织。
(1)初试为研究生统考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100分,(204)英语二 满分100分,
(303)数学三 满分150分,(431)金融学综合 满分150分。
(2)复试为学校命题
复试时间:2025年3、4月份,具体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复试科目:金融经济学、英语测试(听力)、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经济学 ②运筹学。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开学时间】
2025年9月(具体另行通知)
【上课地点】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丁家桥校区: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地铁1号线)
江浦校区: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地铁10号线)
【项目咨询】
地 点: 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工业大学丁家桥校区科技创新大楼B501室
电 话: 025-83587463、18012985981
Q Q号: 1556990165 (MF咨询)
E-mail: mba@njtech.edu.cn(考生咨询共用)
官 网:http://mba.njtech.edu.cn
【其它】本《招生简章》如与2025年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招生政策为准。